建立 「員工 推薦+ 主動 搜尋」的 招募 流程
把員工推薦和主動人才搜尋整合在一起的規劃指南:分配負責人、處理重複人選,並用同一套標準審核證據。

一位員工推薦了某個人,同時用人主管也在公開個人檔案裡為同一個職缺找人。如果沒有共同的流程,推薦人選可能直接跳過審核,負責搜尋的人可能又去聯繫同一個人,而且沒有人知道哪一筆紀錄才是最新的。
「推薦+主動搜尋」流程在規劃階段就把兩條管道接在一起。在任何人開始比較人選之前,先定好一份需求說明、紀錄規則、交接規則和審核頻率。目標是公平、可追溯的審核,而不是保證名單變多或一定能錄用到人。
先講好運作約定
在開放員工推薦或開始主動搜尋之前,把這些決定寫在同一頁:
- 職缺版本:成果目標、必備條件、偏好,以及真正的營運限制。
- 審核標準:與工作相關的證據、未知事項,以及哪些必須由人查證。
- 管道負責人:推薦負責人、主動搜尋負責人,以及負責下一個決定的用人主管。
- 紀錄位置:用哪一套核准的系統記錄來源筆記、聯繫紀錄、更正和停止聯繫的指示。
- 審核頻率:負責人什麼時候核對新紀錄、重複人選、卡住的交接和需求說明的變更。
把管道當成標籤,而不是排序依據。推薦是背景資訊,不是破例的理由;主動搜尋找到的個人檔案是線索,不能證明對方有興趣、有空或有能力。兩邊用同一套審核語言,重要的變更要記錄是誰核准的。
用同一筆紀錄,讓交接可追溯
在第一個名字出現之前,先建立共同的紀錄格式。最基本的紀錄可以包含:
| 欄位 | 要記錄什麼 |
|---|---|
| 候選人代碼 | 一個固定的內部識別碼,以及團隊被允許使用的姓名或識別資訊 |
| 來源管道 | 推薦、主動搜尋或兩者皆是,附上推薦背景或來源網址,以及擷取日期 |
| 目前負責人 | 對下一步負責的那一個人;如有轉手,寫上日期和原因 |
| 審核狀態 | 新進、待審核、推進、暫緩、結案或重複,並附上與工作相關的理由 |
| 證據筆記 | 相關的來源原文、背景、未知事項,以及一個需要由人查證的問題 |
| 聯繫控管 | 過去的聯繫、拒絕聯繫或其他核准的停止指示,依組織流程處理 |
| 下次審核 | 下一個決定的動作、負責人和日期 |
交接是一整包資料,不是一個名字。推薦負責人要記錄引薦的背景,並先徵得對方同意再安排引薦;光是轉來一個名字或電話號碼,並不代表你可以聯繫對方或保留這份資料。主動搜尋負責人要記錄來源、日期、理由和還沒解決的問題。用人主管會同時收到這兩份資料和建議的下一步。缺少來源、負責人或理由的交接,就退回去補齊。
聯繫或審核之前,先處理重複人選
兩條管道找到同一個人很正常。真正的風險在於,不同的複本有不同的負責人、聯繫紀錄或處理決定。用這套合併流程:
- 建立新紀錄之前,先用允許使用的身分資訊和專業背景搜尋既有紀錄,不要用敏感特徵比對。
- 把比對結果標為已確認、可能相同或不確定。光是名字相似還不夠。
- 只保留一筆主要紀錄,並把每條管道、日期和來源軌跡都連結到這筆紀錄;不要刪除來源脈絡。
- 指派一位下一步負責人。在這位負責人釐清紀錄之前,互相衝突的狀態或聯繫指示一律先暫停。
絕對不要讓推薦蓋過拒絕聯繫或「請勿聯繫」的指示。如果判斷是不是同一個人需要靠猜,就把紀錄分開,交給負責的人決定。重複人選的判斷只是在管理紀錄,不是在評價候選人。
兩條管道用同一套證據標準
用一份把來源原文和解讀分開的證據筆記:
職缺版本與審核中的標準:
管道與來源/擷取日期:
與工作相關的證據和背景:
這能支持什麼:
未知或互相矛盾的細節:
查證問題:
負責人/下一步/審核日期:對推薦人選來說,推薦人的描述是對話的背景,不是獨立的證明。主動搜尋找到的個人檔案只呈現部分資訊,也可能已經過時。不要把沒寫出來的細節當成不存在,也不要因為管道比較熟悉就額外加分;某項事實真的重要時,就問同一個聚焦問題。
英國資訊專員辦公室(ICO)表示,考慮使用 AI 招募工具的組織應該確認合法依據、記錄各方責任、監測公平性和準確性、說明資料的使用方式,並把蒐集範圍限制在必要的程度。它在 2024 年 11 月 6 日發布的招募 AI 考量重點屬於一般資訊,不是法律意見。請依照你的組織、候選人和所在地適用的規定處理。NIST 則說明它的 AI 風險管理框架是管理 AI 風險的自願性指引,不是招募標準。
設定讓負責人資訊保持最新的審核頻率
選一個符合職缺和團隊人力的固定審核頻率;每週一次是可以考慮的起點。重點放在例外狀況和決定上:
- 依照共同的職缺版本,核對新的推薦紀錄和主動搜尋紀錄。
- 清掉重複人選,並確認每一筆進行中的紀錄都只有一位負責人。
- 檢視缺少的證據或互相衝突的聯繫紀錄。
- 決定推進、暫緩或結案;核准或延後需求說明的變更,同時保留舊版本。
當候選人要求不要再聯繫、負責人或重要的限制改變,或紀錄有錯時,就加開一次審核。審核的重點是做決定,不是追推薦人數或個人檔案數量的目標。
Talent Summoner 適合用在哪裡
Talent Summoner 是我們依職缺發掘候選人的產品。它的人才搜尋流程於 2026 年 9 月 2 日查核:從職缺描述出發,在 LinkedIn、GitHub 和其他公開專業來源的 200M+ 個人檔案中搜尋,產出附必備條件、加分條件和白話理由的排序結果。把它當作主動搜尋這一半的輸入,再套用你自己的紀錄控管規則。它不會合併推薦人選、分配負責人、處理聯繫紀錄、管理應徵流程、發送你沒有確認過的訊息,也不會做出錄用決定。
如果推薦附上了履歷,另一個獨立的候選人排序流程最多可以處理 50 份 PDF、DOCX、MD 或 TXT 格式的履歷,並產出可分享的報告。把這份結果和公開來源的人才搜尋分開,證據、重複人選和下一步都要自己確認。這兩個流程都不會查證推薦內容、確認對方的意願,也不能取代由人進行的聯繫和評估。
下一步
建立共同欄位,指定兩條管道的負責人,並講好由誰處理重複人選和停止聯繫的指示。先拿一位推薦人選和一筆主動搜尋的交接試跑一次。然後在同一個職缺版本下,開始一次聚焦的人才搜尋。
被推薦的候選人可以跳過一般審核嗎?
不行。推薦能提供背景資訊,但仍然要和主動搜尋的紀錄一樣,符合同一套與工作相關的審核標準。管道來源可以保留在紀錄上,但不能變成自動通過。
處理重複候選人最安全的做法是什麼?
用允許使用的專業背景確認身分,只保留一筆主要紀錄,連結兩條來源軌跡,保存聯繫紀錄,並指派一位負責人。有衝突就先暫停。
推薦應該附上哪些證據?
記錄推薦人提供的背景、職缺版本、審核理由、未知事項,以及一個查證問題。推薦是線索,不能證明能力或是否有空。
兩條管道多久該一起審核一次?
選一個固定頻率,例如每週審核一次;遇到重大變更、重複人選衝突或停止聯繫的指示時,再加開審核。這是營運上的選擇,不是招募基準。
Talent Summoner 能自動整合推薦和主動搜尋嗎?
不能。我們的產品支援公開來源的人才搜尋,以及另一個處理你提供的履歷的獨立流程。合併紀錄、處理重複、控管聯繫、查證內容和做出決定,都由你的團隊負責;Talent Summoner 不是 ATS。


